第37期 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00八年六月十一日 焦作局采取三项措施全面落实药品生产质量责任工作 为扎实推进以品种为单元的药品GMP工作,认真贯彻落实省局《关于全面落实药品生产企业质量责任的通知》精神,我局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,全面落实药品生产企业质量责任。 一是广泛动员,统一思想认识。组织召开了药品生产企业落实药品生产质量责任工作动员会,各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参加了会议。会议要求各企业要统一思想,充分认识到落实药品生产质量责任的重要性和迫切性,不断地改进和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,严格按照省局要求,编制质量通则。 二是要求企业开展全面自查。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强自检工作力度,在自我完善上下功夫,按照质量体系文件和有关标准所规定的工作、任务、要求,对开展各项质量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并按照“四不放过一总结”原则及时改正找到的问题,彻底解决“两张皮”的现象。加强自我控制意识,把质量问题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加以综合分析研究,实施全员、全过程、全企业的管理。从质量体系文件的制订、实施、监督、考评到质量事故的报告和责任追究等,建立一个涉及到企业各个部门和各项质量活动的质量管理体系网络,做到责任明确,监督有力。 三是加强督导,严格检查。我局把落实药品生产企业质量责任工作,与实施以品种为单元的药品GMP工作、日常监管和药品GMP跟踪检查有机结合,同步推进。检查重点采取“四对照”,即:综合管理文件与部门分项管理文件相对照;各项管理文件与操作文件相对照;操作性文件与记录性文件相对照;记录性文件与实际操作相对照。真正解决一些企业在实施GMP过程中,有章不循、偏离轨道的问题和重文件制定、轻实施检查的现象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