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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你的位置: 财务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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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财务科工作职责 | | | 2006年08月31日 | | 1、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、省财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,按照行政、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,规范本系统财务行为。 2、负责制定本系统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。 3、负责统筹安排本系统财务收支预算,组织编制部门预算,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。 4、负责管理本系统行政经费、事业经费、专项经费,指导和监督本系统行政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。 5、负责组织编制本系统财务决算报告;分析评价部门财务收支计划完成及资产变动情况。 6、负责管理本系统国有资产,落实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。 7、负责指导和监督本系统做好属地政府采购项目的编制和实施。 8、负责管理本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。 9、负责管理本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专用票据、罚没收入统一票据和内部财务收款收据等各类票据的管理工作。 10、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和日常财务监督检查,配合省局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财务收支检查和审计工作。 11、负责本系统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、会计专业知识培训及会计信息管理工作。 12、负责局机关财务收支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。 13、负责局机关财务收支预决算的编报工作。 14、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工作。 15、负责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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