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干部、人事工作路线、方针、政策以及有关法律、法规。 2、贯彻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在局党组领导下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对本系统干部进行考核、任免、管理、监督以及领导班子调整考察工作。 3、贯彻《国家公务员法》,负责做好本系统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。 4、负责本系统机构改革、人事、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工作。 5、承办本系统军队转业干部、退伍兵、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安置工作。 6、负责本系统人事档案的管理、工资管理、职称管理和培训工作;负责本系统编制、公务员、干部、劳动工资、职工教育等有关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工作。 7、负责本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。 8、负责局机关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工作。 9、负责承办局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