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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的位置: 焦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
焦作市药品检验所工作职责
2006年07月31日
1、负责全市的药品检验,依据计划完成的跨区的检验任务。
2、开展药品检验、药品质量等有关方面的科研工作。
3、指导本辖区内药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业务技术工作,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,培训有关的技术管理人员。
4、综合上报和反馈药品质量情报信息。
5、承办交办的有关事项;指导下级药检所开展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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